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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0]183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暂缓成立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北京市血液管理,北京市卫生局于2010年2月下发了《关于申报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39号,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将北京市采供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及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采供血质控中心”及“输血质控中心”)进行整合,成立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在《通知》要求的申报截止日期前,仅有2家单位递交了作为主任委员单位的申请材料。由于申请单位不足3家,不能进入成立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评估程序。经研究,我局决定,暂缓重新成立北京市血液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继续担任“采供血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卫生部北京医院继续担任“输血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以上2家单位需继续做好各自质控工作,加强管理。各区县卫生局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质控中心的工作,有效规范全市采供血和临床输血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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