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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9月27日,各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下乡村、入社区、进家庭,重点对老红军、老战士以及空巢家庭的孤寡老人等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等慰问活动。 (四)9月28日,各市、各中医医疗机构举办中医药养生保健主题活动。 (五)9月29日,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综合医院中医科等医疗机构同时举办为期一天的义诊活动。通过悬挂展板、发放《中医科普知识手册》、宣传单、文艺表演等形式普及中医药知识。在现场设置咨询台,对群众关心的中医药等问题进行解答。 (六)9月30日,各市、各中医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 各市可以参照以上重点活动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作为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要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中医药管理、医疗、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宣传骨干以及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要凝结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切实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和效果。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形式上要更加活泼生动,宣传手段上不断创新。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注重活动实际效果,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举办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围绕活动目的,紧扣活动主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做好这次宣传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 九、活动口号 中医药需要社会支持,社会需要中医药服务 中医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发展中医药,造福全人类 传播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传播中医文化,打造健康生活 发军中医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推广中医养生,呵护百姓安康 倡导健康方式,享受美好生活 发展中医药,健康你我他 你的健康,我的责任 服务百姓健康,发展中医中药 十、有关事宜 各市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15日前报送省组委会办室。同时,希望有条件的市按照时间安排与省同步举办启动仪式,并开展好各项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新闻报道、社会效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留好新闻报道和活动图片等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10月10日前报送省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付维利 电话(传真):024-23391315 电子邮箱:fwl196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