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255号
【颁布时间】 2010-08-02
【实施时间】 2010-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根据治理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四)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公路环境整治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治理实施单位要协调各成员单位与沿线企事业单位、乡镇、村、住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结束后无反弹,使治理成果长期化。
  
  四、责任要求
  (一)公路环境治理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按时高效地完成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本部门的目标及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集中治理期间,各执法部门要严明纪律、文明执法。
  (四)公路环境整治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治理成果,保证公路沿线环境优美,行车安全畅通,以整洁的面貌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
  (五)在公路环境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或需配合单位拒不履行职责,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