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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爱卫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8-12
【实施时间】 2010-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2012年北京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爱卫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提升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北京市委十届七次会议提出的建设世界城市为总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的,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体制机制,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促进首都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行动规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推进活动的开展。
  组 长:丁向阳 市爱卫会主任、副市长
  副组长:马 林 市爱卫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来英 市爱卫会副主任、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各区县政府主管领导
  
  三、行动目标
  按照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及全国爱卫会提出的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我市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北京市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努力建设一个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为建设世界城市奠定环境卫生基础。
  三年具体行动目标:
  1、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2、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3、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10%。
  5、城区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6、巩固全市395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成果,完成50个城中村城市化改造。
  7、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提高15%。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9、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下降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
  10、铁路、主要公路等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四、行动内容
  (一)巩固日常管理措施
  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坚持爱国卫生月、城市清洁日等活动;各委员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坚持并完善日常环境整洁措施;全面落实全市市容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发动群众,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污水及卫生死角;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将其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做好各项市容环境清洁和卫生扫除,保持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环境秩序井然有序。
  (二)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治理
  1、各城区和远郊建成区要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细化和落实老旧小区、小街巷、胡同、“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做到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三落实”,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农村地区通过开展创建生态区、国家卫生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卫生村、健康促进示范村等活动,强化环境治理各项措施,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坑塘,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3、在单位和社区中深入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大搞环境卫生清洁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倡导低碳生活,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明确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卫生保洁制度,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建立农村地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强化农村环境建设和村庄治理,做好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白色污染和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的整治。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密闭化建设工作,实现农村地区垃圾密闭化收集全覆盖。
  2、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收集为格局,明确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和责任标准,推进农村日常保洁制度的建立,实现村村“保洁有队伍,管理有标准,服务上水平”。
  (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
  1、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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