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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为平台,开展健康知识电影宣传活动,由科协、卫生部门制作并提供健康教育映前广告宣传片,广电部门组织放映。行政村、农林牧场和城镇广场社区平均每季度放映不少于1场次。 (七)开设一堂健康教育课程。 各级教育部门开设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每两周1课时,并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对中小学生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一对一传播活动,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教师、教材、教案、课时、传播五落实。 (八)发放一个健康教育服务包。 以自治区标准化健康教育服务包为样本,统一组织,整合资金,对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干预物品进行整合打包(包内装健康手册、宣传折页、体重指数速查表、定量盐勺、体温计等),并逐步普及发放到城乡居民家中。 (九)举办一场健康知识竞赛。 各级宣传、教育、文体、工会等部门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企业员工、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中,组织开展健康知识竞赛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人人参与、层层选拔、逐级竞赛,形成浓厚的健康教育宣传社会氛围。 (十)评选一批健康行为模范。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健康行为模范评选活动,由各县(区)按照评选标准逐级评选推荐,分别评选出市、县(区)、镇(乡)、村(居)级健康行为模范家庭各45个、健康行为模范学生90人、健康行为模范妇女50人、健康行为模范老人45人。通过健康行为模范评选活动,带动公众学习健康知识,增强健康意识,养成健康行为。 四、实施步骤与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7月)。 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网络,召开启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行动”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2年12月)。 1.基线调查。以县为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基线调查,了解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素养水平现状,完成调查报告。 2.师资培训。市、县(区)、镇(乡)分层成立技术指导组,逐级培训师资力量。市级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县级不少于3期,镇(乡)不少于4期。 3.项目实施。开展“十个一”有效传播干预活动,普及宣传健康知识,总结上报工作信息,反映工作亮点,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抓示范、树典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4.督导检查。市、县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5.开展监测。市、县建立宁夏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及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动态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总结工作。市、县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完善档案资料,每年上报1次工作总结,接受上级考核。 (三)考核阶段。 1.时间安排。各县(区)每年对“行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将进行年度考核,2012年12月,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报考评结果。 2.考核方法。依据考核评估细则(另发),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采用入户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城乡居民进行健康素养水平监测。 3.考核分值。综合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级,即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84分-70分为达标,69分-60分为基本达标,小于60分为不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卫生、财政、教育、文体、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两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健康宁夏全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动”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马桂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宁、海原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动”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考核评估方案及细则;做好健康教育咨询点,师资和骨干培训,“健康教育服务包”设计与发放工作;组织督查、技术指导与考核评估。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行动”宣传工作,协调开办“卫生与健康栏目”,将“行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设置,组织巡展巡讲与大课堂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好“行动”专项资金筹集、划拨工作,加强对各县(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会同审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切实管好用好“行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