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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08-06-04
【实施时间】 2008-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7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供销社系统开展第二期《采购师》项目培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供销总社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结合供销社新型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急需的新职业和培养高新技能人才发展战略,提高供销社企事业单位采购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培训中心拟于2008年7月18日-2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开展第二期《采购师》培训班。
  核心课程:市场研究、需求确定、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谈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师资:业内资深学者与专家
  证书颁发: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天津验印)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验基地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咨询联系电话:010-88635017 010-64685051
  以各单位集体组织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黑白2张,彩照1张需要扫描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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