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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0-08-18
【实施时间】 201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合肥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高校附中: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至11月10日日止,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打一场打击传销活动的人民战争。现就各学校落实“百日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注中职学校学生,加强警示教育。各中职学校要采取有效形式,在学生中开展集中教育,揭示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让广大学生了解“什么是传销”、“传销有哪些表现形式”等相关常识,严防传销活动渗透到校园。特别要教育毕业年级的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保持清醒头脑,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二、关注生活区和出租房,加强巡查和举报。有独立生活区的学校,要高度关注生活区和出租房内有无传销活动。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巡查,善于发现传销维稳隐患。鼓励广大教职工和住户检举揭发传销活动,市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严格保密并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2315、110、3359538(市打传办)。
  各学校在落实“百日行动”工作中的重要信息,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法规处报送。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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