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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建文[2010]152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一、二季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0]27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一、二季度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季报统计上报工作,截止到2010年7月16日,全省有316家勘察设计单位未报一季度统计报表,186家勘察设计单位未报二季度统计报表,一季度统计数据上报率为51.5%,二季度统计数据上报率为71.3%。
  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是各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义务,按照有关规定,现对上半年未报勘察设计统计季度报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名单见附件)。
  全省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做好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指定专人,确保及时准确地报送报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统计报表的监管力度,对屡次未及时报送报表的单位要重点督报,情况严重的,可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省住建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对迟报或不报统计报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出严肃处理,本次通报后,凡二次及二次以上未报送统计报表的,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附件:2010年一、二季度未报送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季报数据单位名单(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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