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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08-13
【实施时间】 2010-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市旅游局配合市卫生局对宾馆饭店的餐厨垃圾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市消费者协会配合市卫生局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餐厨垃圾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使用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质量违法行为;对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餐厨垃圾处理信息建档备查,统一制定建档备查规定;出台本部门餐厨垃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及档案样本并于2010年9月1日前报市政府;对餐厨垃圾再生产品的质量、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收集、加工、销售餐厨废弃油脂及其再生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流通环节经营销售利用加工后的废弃食用油脂假冒食用油的行为。
  
  市农委负责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所使用餐厨垃圾信息建档备查,统一制定建档备查规定;出台本部门餐厨垃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及档案样本并于2010年9月1日前报市政府;依法查处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和其他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行业规范餐厨垃圾处置工作,倡导改进食品加工工艺、文明用餐和推行净菜上市,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立法组织工作,加快餐厨垃圾管理的法制化进程,2010年内完成《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执法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对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过程中的交通违法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流管办、市信息办、成都传媒集团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加强督查和宣传教育
  
  (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逐步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内容,作为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2010年9月,市政府将对各区(市)县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企业和单位要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形成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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