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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8-13
【实施时间】 2010-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延庆县滦赤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延庆县滦赤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滦赤路部分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10年8月19日至8月21日,滦赤路由怀柔界至菜木沟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四宝路。
  
  二、2010年8月22日至9月1日,滦赤路由菜木沟路口至千家店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千小路。
  
  三、2010年9月2日至9月11日,滦赤路由千家店路口至干沟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刘干路、延琉路、四宝路。
  
  四、2010年9月12日至9月15日,滦赤路由干沟路口至河北界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昌赤路、延琉路、四宝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滦赤路由怀柔界至菜木沟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示意图(略)
  附件2:滦赤路由菜木沟路口至千家店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示意图(略)
  附件3:滦赤路由千家店路口至干沟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示意图(略)
  附件4:滦赤路由干沟路口至河北界禁止机动车通行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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