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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8-09
【实施时间】 2010-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超声医学辐射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公共医疗平台能力建设,提高超声医学专业技术水平,发挥在解放军总医院举办海南省第一、二期超声医学高级培训班的辐射再培训作用,我厅决定举办海南省超声医学辐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海南省第一、二期超声医学高级培训班学员汇报讲课;
  (二)海南省超声专业委员会专家授课;
  主要课程内容:超声医学的基础知识和最新进展、浅表器官的超声诊断、疑难疾病的超声鉴别诊断、超声介入的理论基础及发展方向等。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医疗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农场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等)、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从事超声工作的医师和技术人员;第一、二期超声医学高级培训班全体学员。
  
  三、培训师资
  本项目由海南省第一、二期超声医学高级培训班班委会组织实施,特邀海南省超声专业委员会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2日,20日报到(酒店大堂)。
  地点:三豪源大酒店(海口市龙昆南路98-8号,187医院旁)。海口南站乘9、35路公交车、海口西站乘35路公交车、海口东站乘11路公交车到187医院站下车。酒店电话:66965222。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等从项目培训经费支出,民营医疗机构食宿费用自理。
  
  六、要求
  本培训班可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分。
  请各单位认真选派人员参训,于8月18日前将回执邮寄或传真至省卫生厅科教处。
  邮寄地址:省卫生厅科教处 海口市海府路42号
  邮编:570203联系电话(传真):65388351
  会务联系人:刘光清 13876983873
  王乐华 13098902019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人)

1

海口市

20

2

三亚市

8

3

文昌市

10

4

琼海市

8

5

万宁市

8

6

五指山市

5

7

儋州市

10

8

东方市

8

9

定安县

6

10

屯昌县

5

11

临高县

7

12

澄迈县

8

13

保亭县

5

14

陵水县

7

15

乐东县

6

16

昌江县

5

17

白沙县

6

18

琼中县

6

19

省农垦系统各医院

60

20

海医附院、厅直单位、民营机构

4/单位


  附件2:
  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称

是否要

学分证

联系电话

备注

             
             
             
             
             
             
             
             
             
             
             
             

  (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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