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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皖爱卫办[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8-09
【实施时间】 2010-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抓紧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


  各市爱卫会,省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省爱卫会已将《2010-2012年安徽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日前,针对全国手足口病疫情迅速上升的严峻形势,全国爱卫办又下发了“关于加紧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抓紧部署整洁行动各项工作。为贯彻全国爱卫办通知精神,迅速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全省整洁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省级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省级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任务,抓紧组织部署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和监管,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在近期,要紧密结合当前防控手足口病和救灾防病的需要,针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为有效防控夏季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各地在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要建立起部门协调联系、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和联络员等制度。
  请各市于今年8月15日前将本市联络员名单、电话和电子邮箱报我办。
  
  二、开展摸底调查,做好本地区三年工作计划。
  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本地调查,摸清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分年度制定本地三年工作计划。计划要有目标、有内容、有保障措施。
  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填好的《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省爱卫办。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城乡整洁行动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密切配合;要广泛深入开展城乡整洁行动的宣传,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省爱卫会将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阶段和年终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市于8月底前将本地整洁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报告省爱卫办,
  
  
二0一0年八月九日
  

  附件:
  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09年本底

2010年计划

2011年计划

2012年计划

1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3

城市农贸市场数(个)

 

 

 

 

其中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数(个)

 

 

 

 

4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6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数(个)

 

 

 

 

7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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