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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长教通[2010]149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凡提交复印件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市人事职改部门的审核人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同时加盖公章,送审的材料必须分类进行整理、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
  
  六、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病历、考试成绩通知单、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需逐项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七、送审材料应装订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需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及分支专业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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