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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121号)要求,继续做好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工作,我局决定举办本市第三期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并由局认证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质量受权人和授权人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0~11日,8月10日上午8: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中心(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四楼 ;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我市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质量受权人制度概述; (三)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的基本技能要求; (四)关于偏差处理的内容介绍; (五)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规定及要求; (六)消毒剂的选用。 五、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需缴纳会务费500元/人。 联系人:吴妍汶, 联系电话:23121156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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