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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食药监安[2010]218号
【颁布时间】 2010-08-02
【实施时间】 2010-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天津市第三期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121号)要求,继续做好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工作,我局决定举办本市第三期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培训班,并由局认证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质量受权人和授权人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0~11日,8月10日上午8:00报到。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中心(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四楼 ;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我市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质量受权人制度概述;
  (三)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的基本技能要求;
  (四)关于偏差处理的内容介绍;
  (五)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规定及要求;
  (六)消毒剂的选用。
  
  五、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需缴纳会务费500元/人。
  联系人:吴妍汶, 联系电话:23121156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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