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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规范整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 [2009] 7号)、辽宁省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辽金组 [2010] 1号)、《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三)规范整顿的内容。
  1.市场准入。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是否有虚假注资和抽逃资金行为。
  2.业务范围。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近3年是否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担保资金运用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3.经营行为。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否规范操作,风险集中度和对外投资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
  4.风险管控。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备金提取、审慎性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5.高管和从业人员。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
  
  五、规范整顿的方法和程序
  (一)规范整顿工作安排
  规范整顿工作从2010年3月起至2011年末,根据规范整顿结果,对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排队,区别情况,分别采取保留、重组、整改、撤销业务资格、注销、破产等方式进行处置。
  1.调查摸底(2010年3月-6月)。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由市金融局组织,摸清我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分布、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于3月底前报省政府金融办。在此基础上,制定规范整顿总体方案。
  2.自查整改(2010年7月-8月)。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风险管控及高管和从业人员队伍相关要求,进行对照自查自纠。
  3.审核确认(2010年9月-12月)。市金融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审核确认。
  4.阶段总结(2011年1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金融局于2011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金融办报告规范核准后融资性担保机构情况。
  5.延期整改(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底)。对近3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至2010年底未达到核准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申请,可给予1年宽限期进行整改。
  (二)审核确认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到市金融局领取或大连金融网(网址:jrb.dl.gov.cn)下载《融资性担保机构核准登记报告书》,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向市金融局提交有关文件材料(一式两份)。
  2.初审。市金融局审核申报材料,确认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格、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等内容,出具初审意见,上报省政府金融办。
  3.审核确认。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出具核准文件。
  4.登记。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省政府金融办核准文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5.外资担保机构的核准。除需履行上述程序外,同时需向市外经贸局申请审核并持市外经贸局核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6.工商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经过审查,为担保机构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省政府金融办核准文件的(包括已申请延期整改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工商部门在2010年工商年检时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经营项目,对期限内未变更登记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规范整顿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把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要针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实、拨备缺口大、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清理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在规范整顿工作中要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四)依法查处。要依法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集资、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融资性担保秩序。
  (五)防控风险。对问题突出、风险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加强指导,及时妥善处置单体机构业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附件:
  
  
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玉林 副市长
  副组长:曹 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成 员:王太培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文旗 市经信委副主任
  祁广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晓阳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李尔恭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 兵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 杰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关守科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平勇 大连银监局纪委书记
  刘 忠 市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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