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63号
【颁布时间】 2009-06-22
【实施时间】 2009-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63号--关于解除对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关于解除对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波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波兰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95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