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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豫交规划[2010]283号
【颁布时间】 2010-08-22
【实施时间】 201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2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标线有关设置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4.5.4条和4.5.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高速公路车行道边缘线有关设置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速公路“四改六”、“六改八”路段最外侧车道为“应急车道”,该车道与相邻车道的分界线应为白色实线。
  
  二、高速公路内侧车道靠近中央分隔带的边缘线应为白色实线。
  
  三、已运营通车高速公路可结合交通标志、标线的使用寿命在今后的道路养护中逐步按上述规定执行;今后新通车高速公路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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