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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医[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8-20
【实施时间】 201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2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接上页]

  第十九条 为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均有权依法吊销该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时,应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为其注册的其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2年。
  附件
  附表1: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新增执业地点)
  
  

医师姓名

 

性 别

 

民族

 

照片

医学学历

 

所学系、专业

 

毕业学校

 

出生年月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证书编码

 

本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第一执业医疗机构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医师执业证书

发证日期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拟增加的执业机构

 

 

拟执业范围

 

申请在拟增加执业机构的执业时段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医师本人手写签名

 

填表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医师本人亲笔如实填写

第一执业机构近2年考核结果:

(公 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拟增加的执业机构意见:

  (公 章)

负责人:年月日

拟增加的执业机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一执业机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年月日


  注:1、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本表一式2份,分别存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附表2: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申请表(取消执业地点)
  拟取消的执业地点: 第一执业地点:
  拟取消执业地点的医师信息一览表
  
  

序号

医师姓名

性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执业范围

备注

 

 

 

 

 

 

 

 

 

 

 

 

 

 

 

 

 

 

 

 

 

 

 

 

 

 

 

 

 

 

 

 

 

 

 

拟取消的执业机构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拟取消的执业机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一执业机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 年月日


  注:1、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2、本表一式2份,分别存第一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和取消执业地点的注册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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