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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经过注册的从业单位,一旦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将在停止出售文件后2日内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发送一个随机生成的授权码至法定代表人的手机,评审时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打印出授权码清单供查验。 4.投标人在停止出售文件后2日内未收到授权码的,应主动向招标人查询。停止出售文件后5日内,招标人未接到投标人查询电话或函件的,授权码视为已送达投标人。 5.从业单位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载明授权码。若投标事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则以专门页面载明此授权码。 6.在资格预审评审或评标时,若发现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无授权码,或授权码与监督部门保存的副本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7.我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监督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嘉华酒店(邮政编码550003)。 (1)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701室、710室);联系人:李志伟;电话:0851-5992729。 (2)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907室);联系人:罗樱;技术支持电话:0851-5992908。 (3)监察厅驻交通运输厅监察室(702室);联系人:贺勇;电话:0851-5954691。 附件: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略) 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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