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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建[办]字[2008]125号
【颁布时间】 2008-12-30
【实施时间】 2008-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4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规划局、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所带来的重大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建设系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节日期间是各种社会矛盾的敏感期和易发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内部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好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就地调处和化解矛盾,防止群众集体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做好年终岁末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确保农民工节前拿到应得的报酬,防止因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狠抓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在节前和节日期间认真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应急处置的准备等情况,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果断处置应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切实加强供水、供气、供暖行业和公交客运、出租车运营的安全检查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在建工地建筑设备、施工安全等的监督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煤气中毒、物体打击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切实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全面掌握并进一步细化困难对象的类别、需重点解决的特殊需求和突出困难,建立台帐,健全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在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本系统、本单位老劳模、老党员、老复员军人、先进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及困难职工家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保证群众生活安定,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格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和纪律,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弘扬良好风气。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防止节日期间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请客、拜年等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工作职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梳理、上报节前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矛盾排查化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房地产市场监管、供水、供气、供暖等专项安全大检查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事故随时发生、随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六、加强节日值班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单位要选择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值班工作,同时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24小时联络畅通,遇有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协调处理。要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元旦期间值班安排表报送建设厅办公室;于1月22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报送建设厅办公室。(传真:0951-5065235)
  2009年1月1日-3日、25日-31日每天下午16:00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将值班情况和信息报送建设厅值班室。
  建设厅值班电话:0951-5014246 。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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