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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国资党办发[2008]29号
【颁布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8-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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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心职工疾苦,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送温暖活动作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职工呼声,体察职工情绪,关心职工疾苦,真正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党组织和有关工作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忱地关心和解决困难党员、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一线职工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要在春节前后广泛开展慰问活动,对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劳模、老工人、老同志遗属以及各类弱势群体做好优抚慰问工作,让大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根据两节生产经营特点,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提前做好应急队伍管理、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确保各类抢险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各类应急抢险、抢修队伍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动态。要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有关情况,启动工作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督察,确保本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欢度春节、迎接“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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