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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吕梁市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吕梁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扎实推进全市卫片执法工作,根据《山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和扎实推进我市2009年度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全面核查2009年度卫片检查图斑,对核查发现的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对不规范用地行为全面整改,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的验收;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地15号令)的规定,对造成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启动问责,使各级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社会各界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的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工程实施,逐步建立我市“批、供、用、补、查”信息监管系统,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基础,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水平能力。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吕梁市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标准,明确任务时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度等。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并分设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职责是: 综合审查组:负责审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的外业核查、合法批准农地转用、征收、征用、供地、补充耕地等工作。 指导协调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阶段推进、指导培训、信息沟通、协调联络、文稿起草、数据报送、资料汇总及配合国家、省验收等工作。 行政及司法保障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嫌行政问责、刑事追究、职务犯罪、强制执行的案件指导、协调、落实等工作。 技术支持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培训、日常使用指导等工作。 宣传外联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新闻及素材的采集、播报、与新闻媒体联络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乡、村,检查监测时段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 1日。 四、工作分i 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与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市级督查、验收,联合组织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负责对各县(市、区)核查整改等工作进行指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规定的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排序,针对不同情况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和提出问责建议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自行制定自己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规范》要求,做好核查监测图斑、区分用地类别、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等工作。 五、方法步骤 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分6个阶段进行: (一)数据发放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10日) 3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分解下发到各县(市、区)。 (二)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10日-3月20日) 3月上旬,完成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动员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情况请于3月20日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20日-5月31日) 按照《规范》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核查涉及本辖区的所有土地卫片监测图斑,在对核查情况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并组织整改查处。各县(市、区)在5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汇总表》)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