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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叶 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李水平 市金融办主任 郭 毅 东湖区政府区长 周智安 西湖区政府区长 黄之猛 青云谱区政府区长 胡小洪 青山湖区政府区长 (二)指挥部下设改造建设办公室、改造提升办公室、资金筹措及审核监督组、新闻宣传组、信访维稳及法制服务组。 1、改造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龚亚立担任,主要负责低洼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打通“断头路”工程等各项协调推进工作。 2、改造提升办公室。主任由胡焘担任,主要负责“节点”立面改造、拆迁还绿、交通环境整治及停车场建设等各项协调推进工作。 3、资金筹措及审核监督组。组长由陈以荻担任,主要负责落实项目实施的资金及项目资金的审核、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抽调专门队伍全程负责。 4、新闻宣传组。建议市委宣传部李家旺副部长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新闻媒体的舆论正面引导,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信访维稳及法制服务组。建议市维稳办主任程建兵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叶琳担任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改造工作中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并对每个重要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组建队伍全程服务。 (三)涉及到低洼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停车场建设、打通“断头路”及重要“节点”改造项目要成立指导联络小组,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抽调一支精干队伍(3-7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联络、把关,制定一个倒计时的责任目标,一抓到底。 (四)项目辖区政府负责拆迁、征地、安置、维稳及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协调及业务把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配合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有效服务、有效指导、有效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五)办公室、各组、各项目联络小组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提出,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建议由市委组织部依需、按量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大局观念较强、工作作风务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人员参加,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做到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操作,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公布开工、竣工时间,制定倒计时牌及节点的目标责任。各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老城区改造系统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广泛动员,营造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的目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使相关的群众能理解,参与的干部能尽职尽责,让省直相关单位能支持,让全社会能拥护。 (四)强化监督,责任考核。要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加强对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考核和督查通报,并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为了使各项工作更加细化,强力推进,本方案下发后15天内,由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指挥部改造建设办公室、改造提升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进一步明确项目、明确目标、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报指挥部协调审定后下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