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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0
【实施时间】 2010-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0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业科技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知识产权管理。农牧业科技合作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归政府部门所有,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牧业科技合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共同参与的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宏 省农牧厅厅长
  
  副组长:刘应祥 省财政厅巡视员
  
  乔正孝 青海大学党委书记
  
  成 员:赵念农 省农牧厅副厅长
  
  邢小方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青元 省农林科学院院长
  
  马有泉 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院长
  
  陈 刚 青海大学动物寄生虫病专家
  
  杜德志 青海大学油菜专家
  
  刘书杰 省牧科院动物营养专家
  
  王 舰 省农科院马铃薯专家
  
  毛学荣 青海大学畜牧专家
  
  迟德钊 省农科院麦类专家
  
  周青平 省牧科院草原专家
  
  马玉寿 省牧科院草原专家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赵念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结合全省农牧业发展的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农牧业科技重大需求调研,提出需要解决的农牧业科技重大问题,确定农牧业科技合作目标任务,确定农牧业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项目,组成专家督察组开展项目的监督、绩效评估和验收工作,解决农牧业科技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农牧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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