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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部门。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增强对辖区内监管单位的监督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曝光,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清理未列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3)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注重部门配合,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要及时向食药监、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以确保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餐饮消费环节。 (四)多措并举,严厉查处。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调查摸清餐饮消费环节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五)及时上报,科学评估。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按要求将专项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其调查和处理情况报送市卫生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及开发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009年1月上旬组织联合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09年4月中旬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 联系人:陶 红 联系电话: 84692038 电子邮箱:wsjfajianchu@126.com 附件2: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 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为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提出部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