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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8-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信息中心: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和谐、节俭、廉洁的节日,现就加强我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各处室(中心)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利用节日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规定,大力倡导和弘扬文明、健康、俭朴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结合本处室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廉政规定和本局廉洁纪律“10不准”。严禁借节日之名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和各种贵重物品;严禁向任何市县、企业及单位或个人索要钱物和报销任何消费单据;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单位和个人有关违反廉政规定的一切活动。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春节后,局党组将作一次专题检查,各处室(中心)要在节后第二天将执行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报局纪检部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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