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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九日 2010年阜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2010年是市政府提出“创卫”达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之年。根据全市“创卫”工作进展情况,为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步伐,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健康教育方面 1.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充实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落实健康教育经费。年内配齐健康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并按0.1元/人落实健康教育经费。 2.认真抓好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大众传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力争年内使学生、住院患者和广大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达标。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长期规划,落实环境卫生经费,搞好市容环境整治。年内,环境设施完好率、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8%、100%、100%、10%。 2.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社区环境;大力整治主次干道、户外广告、牌匾和街容街貌;继续加大对“门前三包”街路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露天市场、零工市场的管理,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年内,建成各类公厕32座,改造老旧小区53个,改造后的小区封堵楼内垃圾道;在现有13条门前“三包路”基础上,逐步向小街小巷推广,并推出管理示范街路和示范小区;杜绝市场占道、出道等违章行为和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三)环境保护方面 1.依靠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年内,实现我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烟尘排放量大幅度削减。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保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在90%以上。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年内,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照省环境监测站有关要求达到100%。 3.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强度,增加对夜间建筑施工的监察密度。201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值达58分贝以下。 (四)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火车站、客运站、宾馆、美容美发厅、影剧院、公共浴池和游泳馆等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的规范管理。年内达到国家卫生城创建标准。 (五)食品卫生方面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加强对中小型饭店、街头食品摊点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年内要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检查方案、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取缔达不到标准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六)传染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做好医疗机构管理、儿童预防接种和流动儿童建卡等工作。年内达到“创建”标准,做到无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爆发。 (七)社区和单位卫生 继续开展庭院美化绿化和道路硬化工作,加强对社区卫生环境的管理和对居民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室内整洁和物品摆放有序、设有健康教育专栏、会议室有禁烟标志;落实除四害防制措施。 各社区要有清扫保洁人员,做到环卫设施完好、垃圾分类收集并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无饲养家畜现象;绿化、排水等硬件设施完好下水畅通,下水井清淘清运及时,无积存;车辆摆放有序;“四害”防制措施落实,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保持楼道清洁。 (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健康教育专栏能够紧密围绕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和群众健康需求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积极开展改水改厕和环境整治,做到安全供水,使用卫生厕所,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4.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相关规定。 5.路面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