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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人社发[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第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以上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政策研究处负责,法治新疆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由法规处负责,后勤保障由厅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各项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拾遗补缺,认真整改,扎实推进“法治六进”各项工作。厅网站要加强宪法、法律的宣传,及时更新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营造宣传月活动良好氛围。
  
  (二)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执法的具体行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不作为、滥作为、不知责、不尽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增强政府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宣传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附件:宣传月标语口号
  
  附件
  
  
宣传月标语口号
  
  

  
  1.认真贯彻宪法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2.加强宪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3.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
  
  4.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新疆
  
  5.贯彻宪法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
  
  6.宪法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7.各族人民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10.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11.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13.法治护民生,宪法是根基
  
  14.知法、懂法,先学宪法
  
  15.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
  
  16.懂法守法、走遍天下
  
  17.做人不能傻,千万别犯法
  
  18.人生道路曲又弯,守法才能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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