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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资金落实。各承建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4.义务植树。市级班子义务植树地点为麓林山公园,由市绿化办组织协调落实义务植树工作。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工作,苗木和资金由各栽植单位自行解决。 (三)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社会宣传造林绿化的作用、意义和责任。新闻单位要跟踪报道我市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宣传声势。将4月、5月作为我市造林绿化宣传月,各类媒体每3-5天要有一次专题性报道,形成造林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每天要向鹤岗市造林绿化委员会上报造林进度,及时上报典型材料,联系电话:0468-3330809,电子邮箱:lyjxckst@yahoo.com.cn。 (四)加强植树造林管护工作,保证质量和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新植林的抚育管护,要按照技术规程,对新植林及时进行扩穴、浇水、培土、扶正、踏实、修枝和割草等抚育工作,以利于新植林的成活和生长,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按省绿化办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按照一包四年的要求,要坚持落实“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的承包责任制。当年造林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的,要在雨季和秋季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达到100%。要与责任人签订《林木管护合同书》,建立长效机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限期补栽。 (五)加强苗木检疫,严把苗木质量关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苗木进行全面检疫。要严格履行检疫程序,执行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要求书》制度。同时必须对调入的种子苗木按规定进行复检,严防有害生物的传入。 (六)做好抗灾预案,提高造林成活率各单位要根据造林绿化地块实际情况和条件,认真制定抗灾工作预案。预案内容要科学、全面、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去冬今春我市降水量虽多于往年,但各单位万万不可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里,一定要增强抗灾意识,认真落实水源、抗旱机械、资金、人力和物力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组织机构 鹤岗市造林绿化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张雨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梁成军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梁贞堂 市政府副市长 吕新华 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绿化委员会主任 成员:武 彦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陈金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史洪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田英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沉治办主任 康晓峰 绥滨县县长 陶信顺 萝北县县长 屈广臣 东山区区长 马立群 向阳区区长 田弘昊 工农区区长 余 翔 南山区区长 王 成 兴山区区长 刘春波 兴安区区长 万文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仉玉祥 宝泉岭农垦分局林业局局长 刘宝成 鹤北林业局局长 刘凤英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庄乾义 市农委主任 刘 雷 团市委书记 李成伟 市林业局局长 李东生 市环保局局长 李超美 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杜广成 鹤岗日报社社长 吴家雷 鹤矿集团林业处处长 孟祥全 市水务局局长 范春琴 市教育局局长 贾 淼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鹿英武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裴宝军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韩秀琴 市妇联主席 付国增 市园林处处长 鲍铁辉 市绿化办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委员会。主任:李成伟(兼),副主任:鲍铁辉(兼)。 附件: 1.鹤岗市2010年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略) 2.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及封山育林任务分解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