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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颁布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大风强降温过程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牧)局:
  据自治区气象局预报,受蒙古东移南下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2月20日中午开始,全区有一次明显的大风降温天气过程,固原、石嘴山两市及吴忠、中卫两市的东南部有零星小雪,全区有5-6级偏北风,阵风8级左右,过程降温8-10℃。22日清晨,川区最低气温可达-16℃到-19℃,山区最低气温可达-20℃到-22℃。
  这次降温过程将对设施农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大风、降温对设施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各地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防风防冻措施,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各项防范措施,主要是加固棚膜、草苫,防止大风揭膜、揭苫;采取增加覆盖、加温措施,预防冻害。
  各市、县(区)要将此次大风降温过程对设施农业的影响及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时报自治区农牧厅信息中心、种植业处。
  传真:0951-5043763 5025298
  邮箱:nongyechu@sina.com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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