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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吉工商消字[2010]9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0]10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0年深入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下简称“两下乡”)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两下乡”工作的领导
  
  今年中央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以及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因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两下乡”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两下乡”工作中保驾护航的作用。各级局主要领导要认真参与研究,主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两下乡”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进一步加大对“两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省局决定,将2010年5月确定为2010年“两下乡”宣传月,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对“两下乡”政策的宣传热潮,确保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三、严格备案管理,继续规范“两下乡”经营主体资格
  
  各地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对本辖区“两下乡”经销企业网点实行备案制度,摸清底数,确保“两下乡”经销网点主体资格合法,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四、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两下乡”经销网点的巡查
  
  各辖区工商局要加大对“两下乡”经销网点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周巡查制度”,认真检查“两下乡”产品的进销货台账,检查“两下乡”产品的标签、标识、商标、广告等有关问题,保证“两下乡”产品的质量。
  
  加强对二手车市场、旧家电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切实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旧物市场。
  
  各级局要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标、广告、宣传等的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切实维护“两下乡”市场秩序。
  
  五、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规范“两下乡”售后服务行为
  
  各地要认真配合商务、工业主管、质检等部门,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规范“两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行为。继续发挥“一会两站”与企业互动作用,主动为“两下乡”在农村增设售后服务网点提供便利条件,力争为农民提供零距离服务。
  
  六、及时受理投诉,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的作用,依法受理和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两下乡”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1、《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略)
  
  2、《关于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略)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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