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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八大建设”的决定

[接上页]

  (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超前扎实做好项目准备和申报工作,努力争取中央、省级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全力抓好招商引资
  
  努力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南贵昆、成渝经济圈合作,筑巢引凤,借势借力加快发展。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八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八大建设”推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分别成立“八大建设”各专项领导小组,由各位副市长分别任组长,加快推进相关工作,随时督查工作进度,务必取得实效。
  
  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将“八大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目标要求、时间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题召开一次“八大建设”工作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严格奖惩,强力推进。
  
  “八大建设”事关遵义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在全省走前列、作贡献的工作大局,事关遵义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深化认识,自我加压,自我超越,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强力推进,为实现遵义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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