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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教基[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落实国家对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科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政策,2009年底,我厅组织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反馈的情况看,该项政策实施一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该项工作的政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了该项政策的落实。但也有个别县(区)和学校存在循环使用政策宣传不到位、认识不统一、工作不规范、循环使用周期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正常使用。为进一步做好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低碳型、节约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社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消费观念,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读书习惯。要通过宣传,引导家长、社会对国家实施该项政策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做好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循环使用教科书按各地分年级实际学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充。但个别市由于中途教材版本变更或起始年级新生人数不确定等因素,造成个别学校循环使用教科书数量不足,不能满足上课人手一册的要求,对此各市要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统筹,合理调剂,保证课前到书,上课人手一册。
  
  三、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教科书循环使用办法,明确循环使用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可采取“学期初实名登记领书、期末归还核销”的方式或实行“固定编号,课前领取,课后归还,学校集中保管”等办法,保障循环使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卫生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各市要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指导,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循环使用教科书的消毒规范,有条件的县(区)可为学校统一配备专门的消毒器材(消毒柜、紫外线灯等),条件不具备的县(区)可采取高温、晾晒或药剂消毒等办法,保证循环使用教科书再使用时的卫生安全。要指导学校做好破损教科书的分类清理、修补、报废等环节工作,保证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质量。
  
  五、各市要建立和完善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督导评估,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区域内该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市工作进行考核。
  
  请各市按照本《通知》精神,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下发所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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