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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做好家属区环境卫生维护。移交后,家属区环境卫生责任由社区负责。设一年过渡期,由改制企业按每户每年48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卫生费,列入企业改制成本,过渡期完成后由社区向居民个人收缴。 6.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移交后,乡镇街社区将企业困难职工、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符合低保条件的职工,申报享受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等社会福利政策;精神病患者由社区督促其监护人予以监护,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安排入院治疗,所需经费按有关文件精神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纳入市县(区)计划,主要通过竞聘社会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小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再就业。 7.做好医疗服务保障。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家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积极动员,提高覆盖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职工和家属健康档案,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市卫生部门在社区设置医疗服务机构网络时,适当向身份置换后职工较为集中的社区予以倾斜,并优先从原企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进行选配。 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萍乡市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移交有关工作。协调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领导小组要把相关工作和需解决的问题分解到各有关单位,要求限时落实和解决,定期召开分析协调会,调度情况,协调力量,督导工作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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