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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38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有关行政领导实施问责,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包括我市永昌县和金川区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卫片遥感监测变化图斑117个,面积5443亩。其中:永昌县98个,面积4241.5亩;金川区19个,面积1201.5亩。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以117个卫片变化图斑为依据,采取“边核查、边查处”的方式,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检查。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当年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情况,检查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擅自调整村庄、集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越权违规调整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等问题,纠正规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行为。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对卫片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逐批次、逐宗地进行核对,看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看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和供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对卫片涉及的招拍挂出让用地,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和出让合同约定情况,看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四)违法占地情况。检查卫片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培训阶段(3月31日前)。3月下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并对县、区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核实查处阶段(4月1日-5月25日)。县、区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卫星遥感监测图斑逐一进行内外业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和“边核查、边处理、边完善”的办法,依法逐一查处。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表格于5月25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阶段:审核整改阶段(5月26日-6月25日)。市上对县、区自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于6月25日前正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9月10日)。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书面调查、实地核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查看土地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影像等资料;随机抽查项目用地使用情况及违法用地现场;核对各类统计报表;检查重点案件查办及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了解其他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