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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执法监测行动方案。根据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现状调查评估结果,针对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多氯联苯及滴滴涕等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及其在环境介质中污染含量监测情况,提出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执法监测行动方案。 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公共宣传与教育计划。根据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状况及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制订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公众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等不同层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公共宣传与教育计划。 (三)制订保障措施。 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和能力建设。评估我省执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制订政策规章体系评估与完善计划。 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投资与融资机制建立。分析我省实施方案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的总体资金规模、投融资比重及渠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保障政策和鼓励措施等主要因素,提出建立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投资与融资机制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保障措施。 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主要提出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保障措施: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等主要污染源排放及其在环境介质中污染含量的分析检测能力;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能力;多氯联苯及其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险废物及污染场地环境无害化处置能力。 4.促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的产业技术升级能力建设。根据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开展我省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减排控制、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某些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工业品的淘汰和替代、在用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环境无害化处置等方面的产业技术升级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保障措施。 5.特定需求的长期能力建设。根据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基本情况,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战略,针对我省特定需求,提出开展相应的长期能力建设活动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保障措施。 四、组织保障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姜斯宪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屈建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健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 成员: 王业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朱允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卓贤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孝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周子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邢孔波省水务厅副厅长 林道足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王宏良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远富省民政厅副厅长 许亚川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文 和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曾 平省林业局副巡视员 杨海洋省供销合作联社纪委书记 梁定敏海南电监办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王业侨兼任,副主任由韦凤英、邢仰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担任。成员:冯燕(省发展改革委)、吴晓波(省财政厅)、陈永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林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沈仲韬(省水务厅)、林勇(省科技厅)、王澄群(省农业厅)、丁圣(省民政厅)、廖志武(省卫生厅)、 苏亚勤(省农垦总局国土局)、丁长春(省林业局监测中心)、郑有群(省供销合作联社)、郑江榆(海南电监办)。 (二)责任分工。 1.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委托技术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协调规划参与单位收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关资料提供给技术单位进行技术分析汇总、编制规划,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及时报省政府审批后报送环保部。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园林等建设系统内涉及的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氯丹、滴滴涕、六氯苯、五氯酚、毒杀芬、灭蚁灵、五氯酚纳等)进行初步调查,列出建设系统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库存、废物及污染场地清单;负责对垃圾处理等建设系统内涉及的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行初步调查,列出建设系统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源清单;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建设系统内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现场调查和现状评估,开展污染场地无害化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