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土地储备办法》,切实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土地储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制度和政策;审查批准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确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研究土地储备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事项。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万才 市长 副主任:张 军 副市长 委 员:姜 周 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岩 市长助理、市经信委主任 王忠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祁广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从琪 市监察局局长 毛岩亮 市财政局局长 金建利 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 伟 市环保局局长 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 王 君 市规划局局长 马成恩 市城建局局长 姚先林 市交通局局长 庞维德 市林业局局长 刘锡财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刘德春 市外经贸局局长 白日玲 市审计局局长 葛延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积深 市人防办主任 王 春 市国资委主任 王晋良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石玉东 大连电业局局长 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