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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五)市政设施规划处
  
  编制城市市政工程年度综合计划的规划实施意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方案的管理工作;核发市政工程(含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与市政工程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管理;组织进行市政配套设施设计;组织市政工程规划核实。
  
  (六)测绘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种地图编制和出版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负责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负责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复制、转让、转借管理;负责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负责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负责数字化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建立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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