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市政设施规划处 编制城市市政工程年度综合计划的规划实施意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方案的管理工作;核发市政工程(含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种管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与市政工程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管理;组织进行市政配套设施设计;组织市政工程规划核实。 (六)测绘管理办公室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种地图编制和出版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管理;负责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管理;负责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复制、转让、转借管理;负责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负责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负责数字化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建立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