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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招商局 六、积极推动企业债发行工作 总结、梳理银川市城投债发行的经验和资源,推动开发区、各工业园区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债券工作;鼓励、扶助有条件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对银党发[2008]4号《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促进工业发展相关政策实施意见》中关于企业上市成功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资金支付办法予以细化;进一步完善动态的银川市、各县(市)区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组织券商与后备上市企业的对接活动;强化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商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八、优化融资环境,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建设。 1、制定“银川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并考核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 2、设立银川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在银川市政务大厅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区,各银行的中小企业服务部门、小贷公司派人进驻该专区,专门受理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创业者申请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政务中心 3、进一步完善和充实银川市企业征信数据库,积极探索企业征信数据库开发应用和服务社会的模式和范围。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商务局、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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