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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行动,是“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应急意识、检验完善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应急能力的重要举措。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要求演练要精心准备、贴近实战实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精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一)组织开展市级实战演练。市政府今年确定两个项目作为市级实战演练项目。一是危化品泄漏和燃烧导致环境空气和水体污染应急处置演练。此项演练由环保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牵头,市环保局具体组织承办。二是队伍集结演练。此项演练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协办。 (二)组织开展市级桌面推演。市政府今年确定两个项目作为市级桌面推演项目。一是三峡博物馆防火应急演练,此项演练采用桌面推演方式进行,由市文化广电局组织承办。二是主城城市桥梁事故灾难应急演练,此项演练采用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市政委组织承办。 (三)组织开展市县联合演练。市政府今年确定5个项目作为市县联合演练项目,分别是:万州区组织的三峡水库蓄水退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涪陵区组织的蓬威石化c1区醋酸母液罐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大足县组织的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石柱县组织的高速公路特长隧道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跨区域灭火救援联合演练:酉阳县组织的金银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其他演练项目由区县(自治县)和市级部门自行组织,市政府应急办做好协调工作。 三、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贴近实战实用,确保应急演练取得实效。确定为市级实战演练项目、市级桌面推演项目和市县联合演练项目的承办部门和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各项演练活动。 (二)注重安全保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大型或高风险演练活动要按规定制订专门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并对关键部位和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针对性演练。对可能影响公众生活、易于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示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和组织单位,并做好应对方案,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演练现场要有必要的安保措施,必要时对演练现场进行封闭或管制,保证演练安全进行。演练出现意外情况时,可提前终止演练。 (三)严格检查考核。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精心组织,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并及时将演练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市政府将把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演练计划纳入2010年“平安重庆”建设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1.2010年区县(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表 2.2010年市级部门和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表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区县(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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