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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对重大危险源开展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要建立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修订火灾和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部队要牢固树立“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盐都消防铁军”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攻坚力量建设,结合责任区实际情况,坚持从难、从严原则,从实战需要出发,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和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相关场所制定周密的灭火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用性训练和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灭火作战能力,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地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和实施社会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人民满意工程 (一)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转变监督模式,坚持和完善消防监督错时工作制,大力加强“防消联勤”等主动和动态监督管理。针对夜间营业场所容易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点,加大对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的夜间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场所的监控。要严厉查处消防违章,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推行阳光执法,增强服务意识,保障公民消防权益。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加强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业务大培训,组织开展防火监督干部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比武,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整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对有关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失控漏管。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建设人民满意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活动,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的有效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消防执法方面的新需求。从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目标要求等入手,坚决纠正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向社会公布消防行政执法职责、程序和依据,优化网上消防申报、审批、查询、投诉流程,增加便民利民措施,使群众对消防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从严追究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区县(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各区县政府每年要组织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和乡镇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奖惩逗硬。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