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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黔建保通〔2010〕11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4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2010年工作要点》及下发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下达了2010年工作要点。根据该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要求,现一并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一)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所辖县市要将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对象,2010年底前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任务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任务。
  
  (二)做好2009年、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工作,并结合我省廉租住房三年规划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四)严格规范廉租住房出售工作,加大廉租住房出售力度,严格廉租住房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二、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一)制定并公布规划任务情况,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向社会公布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规划的文本资料。
  
  2、在2010年底(会计年度)前完成本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完成2010年新建(筹集)廉租住房目标数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目标数。
  
  (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
  
  1、2009年项目主体必须全部完工,2010年项目必须全部开工。
  
  2、2011年是三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最后一年,请各地抓紧时间,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三年规划和已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情况,建立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库,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
  
  (三)保质保量完成报表上报和系统录入工作
  
  1、每月按时上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每季按时上报《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表》。
  
  2、全面完成《贵州省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户台账和建设项目台账的录入工作。每月在《贵州省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台账中上传施工项目正面电子照片。
  
  (四)其他工作要求
  
  1、督促所辖县(市、区)尽快出台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开展具体的廉租住房出售工作。
  
  2、建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账户,下设租赁补贴、项目建设、廉租住房出售资金三级明细账,实现分账核算。
  
  3、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我厅将在12月中旬按各辖区内的保障情况,随机抽查5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纸质档案审查,对擅自放宽保障条件、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
  
  以上工作目标和要求将纳入2010年目标责任考核,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并于12月17 日前收集所辖县(市、区)工作资料上报我厅,该资料检查情况作为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考核结果。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附件:《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保综函〔2010〕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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