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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省直机关工委将于2010年5月-10月举办江西省第三届机关运动会。为更好的发现和选拔参赛选手,为我厅各参赛队伍选拔和输送优秀的选手,力争我厅在全省第三届机关运动会取得好成绩。现厅直机关党委组织第二次报名工作,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18个项目) 1、乒乓球:混合团体,男、女单打。 2、羽毛球:男、女单打。 3、网球:男、女单打、双打。 4 中国象棋:男、女团体、男、女个人赛。 5、围棋:男、女个人赛。 6、扑克拖拉机。 7、健身走:男、女团体,男、女个人3000米赛。 8、游泳:男子分组400m泳、200m泳、100m泳,女子分组200m泳、100m泳、50m泳,50m×4混合接力赛。 9、射击:健卫小口径运动步枪5+20有依托男女个人赛(仅限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10、登山:团体,男、女分组个人赛。 11、接力袋鼠跳。 12、同步走。 13、拔河。 14、广播体操。 15、全健排舞。 16、自行车:个人分组单项赛。 17、田径:男子、女子100米、4*100米、3000米。 18、篮球:男子、女子组。 二、分组设置 (一)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登山、游泳、田径、健身走、自行车等项目按参赛运动员年龄、性别、职务设置组别: 1、厅局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50岁以上,196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50岁以下,1960年9月1日后出生的选手)。 2、处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45岁以上,196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女子甲组(40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男子乙组(45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女子乙组(40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二)结合省直实际,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登山、健身走、游泳、射击等项目分设省级领导干部、厅局级干部组。 三、参赛办法 1、本届运动会参赛对象为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省直和中央在赣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各单位组团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鼓励多报。 3、提倡领导干部带头参赛(凡是领导干部参加的项目均给予加分),对于认真组织开展健身活动,活动参与面达90%的单位加30分计入团体总分(即每位机关在编在职人员至少参加一项体育健身活动)。 4、单项比赛各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位运动员限报3项,集体项目除外。厅局级领导报名不受名额限制。集体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一队。 四、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单项比赛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广播体操、拔河项目、全健排舞、篮球按3倍计分;乒乓球团体、登山团体、游泳混合接力、同步走、健身走团体、接力袋鼠跳等项目按2倍计分。、 2、若单项名次并列,则无下一名次,该并列名次与此后相应空缺名次分值之和由并列者平均分配,并列名次的奖牌各计一块。 五、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必须是江西省范围)、2009年12月份和2010年4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 2、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六、赛程安排表
七、相关要求 1、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第二次报名参赛。 2、请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第二次报名情况报厅直机关党委。联系人:陈志钢;电话(传真):0791-6298190,qq:77290162。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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