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科技办、环保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经贸〔2008〕1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经贸局、环保局、科技局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认定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现予以公布: 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可耐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 东莞雀巢有限公司 太阳诱电(广东)有限公司 东莞石龙京瓷光学有限公司 二оо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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