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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四)夯实基础,加强防控。各分、县局要及时掌握传销动向,实施精确打击。要深挖线索追上线、打头目,一查到底。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顾大局、讲风格,绝不推诿扯皮。局与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教育、疏导、遣返和稳定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以及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用,做好宣传教育、租赁房屋管理等工作。要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活动,巩固打击成果,防止传销复发。
  
  (五)采取措施,强化宣传。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充分利用包括政府网站在内的各种媒体,扩大覆盖面。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采取诸如聘请打传监督员、义务宣传员等相应措施。各分、县局要印发打传宣传单,通过大、中、小学学生将打击传销宣传资料带回家,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能深刻揭露传销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戳穿“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把戏。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分、县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上下沟通。对行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对特别重要的情况要随时上报市局直销监管局。今后,各分、县局上报打传情况时,要突出有关打传活动的影像资料。
  
  各分、县局开展2010年春季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情况及图片资料,应于2010年5月6日前报市局直销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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