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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淮安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接上页]

  4.加大快速检测装备运用。制订详细周密的快速检测计划,充分利用快检方法简便、快速、准确的特点,不断加大快速检测装备运用频次,提高监管威慑力和监管有效性,突出技术监管特色。
  
  (五)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顿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1.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按照《流通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受理、现场核查和发放工作。结合个体验照、企业年检和日常巡查,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执法检查。注重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2.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积极开展“两项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在全市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推行“淮安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远程监管系统”。开展远程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大比武,提高远程监管系统的使用效能,从而为在全市食杂店中推行“放心通”、“一票通”筑牢基础。全面推行“统一销货票据,批发商印制台帐,食杂店督促批发商用一票通帮其建立台帐,工商干部巡查留痕”的做法,真正做到单货随行,单货一致。要强化对两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教育后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根本上提高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责的自觉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3.扎实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集中整顿。扎实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专项集中整治,继续抓好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节日和季节性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的专项整治。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严厉打击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发布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未按要求销售散装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提高巡查监管的覆盖面,食品经营户总体状况的把握能力和持证经营率明显提升。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把2010年执法主题定为“产品质量建设年”,重点查处经销过期变质食品行为。通过“食品安全百日执法竞赛”等活动,提升基层执法办案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4.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发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一要坚持依法规范,注重示范作用和工作实效;二要坚持“统一称谓、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注重提高示范店的标准化水平;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规范经营行为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创建成果巩固的基础上,继续依托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探索有效的创建方法和途径,提高创建标准和创建质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同度,提高诚信经营的推进力。
  
  (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整顿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扎实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顿行动。
  
  1.严格许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区餐饮单位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登记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加强执法检查。多部门联合开展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3.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4.强化食品消费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消费环节整体卫生水平。
  
  (七)开展保健食品整顿组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抗疲劳类等重点品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顿,重点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化妆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无证生产等行为,规范农村、城乡结合部化妆品市场。
  
  (八)开展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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