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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净化烟草市场,依法保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促进“两烟”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贺州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为扩大卷烟销售总量和晒黄烟叶收购总量、确保财政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达到卷烟市场净化率明显提高,“假、非、私”烟及无证照经营明显减少,卷烟经营户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卷烟销量、结构明显提升,晒黄烟叶收购秩序明显好转,晒黄烟叶收购合同履约率明显提高,合同内种植晒黄烟叶应收尽收,烟农依法种植晒黄烟叶的意识到明显增强的效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贺州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国学 副市长 副组长:雷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忠达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徐有秀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曹来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谭广滨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刘建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兴燊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高 健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建波 市地税局副局长 温俊雄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谭广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烟草专卖局和成华同志担任。各县(区、管理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名烟名酒店、食杂批发大户和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夜市网吧、名优土特产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及走私卷烟行为。 (二)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 (三)打击破坏和扰乱烟叶收购市场秩序行为,维护烟叶收购市场秩序。 (四)打击非法套购、倒卖和非法贩运卷烟、烟叶行为。 (五)整治非法烟叶市场,打击非法烟丝交易行为。 (六)加强路查路堵,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查处通过货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烟叶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是全市经济秩序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区、管理区)要按照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要认真制定本辖区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市、县(区、管理区)工商、公安、烟草联合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工作力度,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烟草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非法烟草市场的高压态势。要注重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突出对辖区内重点和难点区域的整治,确保全市烟草市场秩序的稳定。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要求开展执法检查,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简单粗暴执法。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安全预案,确保自身安全。 (五)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政策和考核办法,制定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绩效挂钩,将考核指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对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宣传,营造舆论。要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清理整顿活动的宣传,不断提高卷烟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和烟农依法种植烟叶的意识。对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也要进行及时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