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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0年8月16日-17日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控制点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9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90%功率平台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8月16-17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岭澳核电站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本功率平台调试项目完成情况和升功率准备情况 (二)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情况 (三)首次临界后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 (四)专设安全设施的调试情况 (五)其他核安全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0年8月16日-17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90%额定功率控制点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岭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关于三号机组离开10%功率平台后调试项目进展和下一阶段试验程序准备、近期运行事件的处理和经验反馈、专设安全设施调试等情况的介绍。同时,检查组还听取了营运单位关于役前检查记录标准问题、调试中部分系统阀门出现的共模故障问题、电站计算机和控制系统(kic)工作站故障问题及处理、并网后g/r棒置于手动状态与运行程序不符等安全相关专题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三组,分别对调试、生产运行和调试过程中机械仪控设备的异常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营运单位(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论和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离开90%额定功率前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试验已完成;调试和运行工作、升功率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技术规范得到有效执行。检查组认为目前营运单位对三号机组离开90%额定功率继续升功率的准备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同时检查组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1、对近期发生的运行事件,如防误稀释保护的t2时间设置错误等,应严格执行运行事件制度,做好经验反馈,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3月12日执行t3dws001试验中发现各风机定值不准, 7月23日才得到有效处理。应加强对技术规格书执行情况的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事件报告。 3、对并网后g/r棒置手动与运行程序不符问题,应采取措施确保程序能得到有效执行。对运行程序的临时修改应严格执行相关修改流程,做好安全分析评价。 4、对电站计算机和控制系统(kic)工作站故障及rpn023ma偶发奇偶校验故障问题,营运单位应认真分析故障根本原因并尽快加以解决。 5、应做好相关焊缝射线检查零点的建立工作。 6、针对核取样系统(ren)和核岛氮气分配系统(raz)气动隔离阀内漏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内漏隐患。 7、针对st型阀门电动头微动开关内弹簧锈蚀导致失效问题,营运单位应采取保守方法进行处理,并加强运行监控。 8、营运单位应加强文件管理,完善试验报告编写及变更,确保试验结果和试验程序的准确性。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检查组认为,岭澳核电厂三号机组离开90%额定功率继续升功率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建议释放90%额定功率控制点。 附一: 检查组人员名单
附二: 营运单位参加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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