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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克服不利天气和洪涝灾害影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夺取了夏粮丰收,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但是,上半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幅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由于秋季粮食生产存在不确定性,加上近期洪涝灾害影响及市场价格的波动,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迅速开展农业灾后恢复。受灾地区要因地制宜,抓住有利时机改种补种,及时修复损毁的大棚、日光温室及畜禽栏舍等生产设施,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力争少减产、不减收,努力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非灾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多增产、多增收。要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减灾带动增收。 二、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大农民工外出务工指导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区域间、政府间劳动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社会劳务中介组织,为农民工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申请培训、技能鉴定等“一站式”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多途径就近就地就业。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等新型业态,以及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吸纳农民就业,按实际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给予定额依次扣减收费的优惠,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农民工达到规定比例的,给予一定的贷款担保和利息补贴。 三、大力支持农民创业就业。把引导外出农民回乡创业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城镇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创造适合农民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大对农民创办企业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民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减免农民新办小型企业部分收费,对按期交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政策办理延期缴纳手续。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大力发展农民创业园,推动创业向园区集中。对入园初创企业要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规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系列服务,完善园区管理,加强后勤保障,让入园企业安心创业,尽快形成自我发展能力。 四、着力稳定大宗农产品生产。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抓好1100万亩水稻、500万亩玉米、1200万亩小麦核心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抓好325个部级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整合农业项目和资金,开展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确保实现今年粮油棉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目标,以增产带动增收。 五、积极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畜牧标准化养殖,认定100个左右的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区),支持44个规模养殖场开展全国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集成技术,鼓励养殖场户开展优质畜禽产地认证和品牌建设。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建立生猪、牛羊、禽蛋等主要畜禽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及时向养殖场户提供预警信息,减少养殖农户因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实施水产跨越工程,加快水产大县建设,扩大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鼓励稻鱼立体养殖,新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新增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0万亩。 六、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组织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茶产业振兴工程、蚕桑东桑西移工程,推进蔬菜、茶叶、蚕桑种养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大力发展“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加强对专业村、专业乡(镇)的管理和服务,打造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完善乡村旅游产业链,带动和引导更多农民参与旅游开发和服务。支持农民、各类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基地,依托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文化和农事活动发展“农家乐”,拓展农民增收新空间。 七、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放活经营性服务,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服务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以及各类专业大户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提高现有农机利用率,增加农民农机经营收入。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服务,提高专业化防治水平,降低生产风险,减少生产成本。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重点支持26个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等商业连锁网络,降低农资销售成本和价格。准许农资连锁网点扩大经营范围,参与农产品收购、包装、配送,不断提高农业服务性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