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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91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0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所有18岁及以上调查对象(孕妇和已确诊糖尿病患者除外)进行糖耐量检测(测量早晨空腹口服75克葡萄糖后2小时的血糖)。
  4.膳食调查
  西城区和崇文区选定的每个居委会选取30户进行连续3天24小时膳食询问和家庭调味品称重调查(每个监测点在第一个居委会的30户进行连续3天称重和3天24小时膳食询问调查);25户进行1天24小时膳食回顾和食物频率法问卷调查;20户进行即食食品问卷调查。
  海淀区和丰台区选定的每个居委会选取30户进行连续3天24小时膳食询问和家庭调味品称重调查(每个监测点在第一个居委会的30户进行连续3天称重和3天24小时膳食询问调查);25户进行1天24小时膳食回顾和食物频率法问卷调查。
  (三)质量控制
  按照北京市项目组制定的质量控制考核方案,各监测点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市疾控中心的现场调查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比对、考核及督导。
  
  四、时间安排
  2010年8月-10月:开展市区两级技术培训、监测点完成现场调查、上报调查数据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并向调查户反馈体检结果。
  2010年10月-11月:完成市级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录入,并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数据。
  2010年12月-2011年2月:数据汇总、整理与报告。向监测区反馈数据,协助监测区完成本区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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